作者:闫承敏 通讯员袁志明 本报讯(通讯员袁志明 记者闫承敏)宜昌市政府昨日下发文件,鼓励航空企业在宜昌新开辟国内定期航班(结算期内每周进出港2班)。
办法规定,航空企业新开辟始发或经停宜昌三峡机场的国内定期航班的,从第一个新开辟航班执行之日起一年内,市政府对小型飞机,执飞一个架次奖励800元;对大型飞机,每执飞一个架次奖励1800元。对在三峡机场设有基地的航空企业(下称基地航空企业),奖励标准在前款规定基础上,分别增加200元。奖励结算,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由财政局在收到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程序报批后,直接拨付到航空企业。此外,三峡机场公司还将对受奖励航班须交的起降费给予60%优惠;属基地航空企业的,给予80%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