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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上调 昆明飞国内多掏10至20元
文章来源:云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11-8 12:09:16

特价机票

  “已接到总部通知,11月5日起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进行了调整,但出票日在11月5日之前的机票,仍按之前标准收取,不再补收。”记者11月5日从海航、深航、祥鹏等多家航空公司证实燃油附加费上调消息。

  乘客表示理解

  “好像我去年年底去成都时的燃油附加费也是60元,现在又调回到60元。增加了10元,现在什么东西都在涨价,没有太大的感觉。”陈先生刚拿到11月8日飞成都的机票时说。

  “国家发改委10月31日晚通知,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本次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应该是和航油价格上调的联动。”业内人士介绍说,航空燃油附加费从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征收后,历经两次上调,今年1月首次出现了下调,当时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了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100元降低到80元。

  “油价涨了,燃油附加费跟着上涨,可以理解。”经常出差的肖先生这样认为。从多家机票代理点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属于航空市场淡季,因折扣机票较多,旅客更关心出行方向的最低折扣。

  5日前出票不补差价

  从深圳航空昆明营业部获悉,燃油附加费调整如下,从11月5日零时起,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虽然是从11月5日起上调燃油附加费,但对于之前出的11月5日以后的机票,则仍然按照之前的标准收取。关键看出票的日期,在11月5日以前出票的,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调整后的差价。”海航昆明营业部相关负责人陈先生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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