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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领队为第一责任人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0-7 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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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协发布“十一”出国出境游提示

导游领队为第一责任人

     “十一”长假临近,很多消费者准备出国出境旅游。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十一”出国出境游提示。

与国内游相比,在国外境外因为语言不通、法律、风俗不同等原因,消费者对于旅行社的依赖程度更深。部分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往往无法寻求维权之路,有的是人生地不熟、敢怒不敢言,回来后又因种种原因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

中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要慎选始发社。在报名前,先要确定旅行社是否具有国家旅游局核准的国外境外游组团资质。组团的旅行社所派的导游领队应为第一责任人。因此,在旅游途中如果发生行程等方面的纠纷,最好先向组团旅行社的导游投诉,然后在返回后再向始发旅行社及当地的主管部门投诉。如果与他们交涉无果,可寻求当地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相关机构的帮助。

在境外购物一旦出现问题,解决起来有诸多不便。因此,消费者应具有防范购物风险的意识,特别是在语言交流困难、路途遥远的国家购物尤其要有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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